能源工程学院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

发布者:王咨元发布时间:2024-03-20浏览次数:14516

能源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罗坤陈浩

副组长:黄徐敏娜

成 员:张彦威林青阳王凯朱绍鹏施建峰王咨元

咨询联系电话:0571-87951008 电子邮箱:wangziyuan@zju.edu.cn

申诉联系人:徐敏娜(联系电话:0571-87952362 电子邮箱:xmn@zju.edu.cn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大玉泉校区李达三能源楼213室)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各专业(方向)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上,按照不超过1:1.5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上线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适用“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

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

详见附件复试名单一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强军计划考生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政策,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我院共有1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请见附件复试名单二

复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能源工程学院总体招生指标情况

研究方向

能源动力0858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404

热能工程研究所

25(含嘉兴研究院1个,宁波理工联培2个)

20

/

热工与动力系统研究所

2

2

/

动力机械及车辆工程研究所

3

3

/

制冷与低温研究所

4(含宁波理工联培1个)

3

1

化工机械研究所

16(含安徽高等研究院3个,海南研究院1

9

/

合计

50

37

1

注:强军计划、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招生名额不占用上述招生指标。

请所有复试考生使用研招网报名系统填报的手机提前完成钉钉APP注册。请及时关注钉钉APP内工作通知并及时加入钉钉联络群。

三、复试志愿

我院按研究所组织复试。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填写《复试志愿表》,相关志愿表将作为复试拟录取的重要依据,请考生结合自实际情况,认真考并在复试前填报及提交志愿填报事宜将通过复试钉钉群发布,请复试考生务必及时主动查收消息。

学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志愿,逐一确定各研究所复试名单,直到研究所接收复试人数额满为止。若初试总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数学、政治、英语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位,仍不能区分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四、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审核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达三能源223会议室。

资格审核时间:32714:00-16:00

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在复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材料。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经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6.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根据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如下: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1)因“有研究生学籍”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2)大学本科三年级学生须提交本科学校实行学分制的文件、所在省教育厅批准该校实行学分制的文件、教务处盖章和分管校长签字的能提前毕业证明。

3)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

4)学籍校验不通过考生(含应届生考生无学籍)须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预计可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的相关证明原件(境外应届生),自考应届生提交在读证明或成绩单证明。

7.初试前上交承诺书的本科结业考生,需严格按承诺书内容执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考生(仅限考生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从玉泉校区各校门进入校议从正大门(浙大38号)进入,与学院距离较短。资格审核成后,请考生提前前往相关复试地点,熟悉线路。

32714:00前,所有复试考生按照钉钉群内通知要求,及时上传复试PPT

五、复试

复试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各研究所指定地点。

复试时间:328,具体时间段安排详见钉钉群内通知。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包括6-8分钟PPT介绍及专家问等主要环节。报内容包含但不文自我介绍、个人基本信、个人成绩、研究成果、研究计划、荣誉奖项和会实等。专家问环节以中文专业知、思想政治平考核等内容为主。面试包含英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成绩计入面试总分。

复试时将全面考查学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素质能力包括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能力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2.拟录取: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复试志愿表内志愿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被参加复试的研究所录取的考生将按照综合成绩和考生志愿录取到同一专业未满额的研究所,直至相关招生指标录满为止。

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总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序,如初试总成绩仍相同,则再以专业课、数学、政治、英语各科目成绩依次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321-42日,浙江大学校医院(具体安排详见:校医院关于2024年研究生考生复试体检的通知,点此查看链接)提供考生体检,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20前寄到学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关于体检表邮寄:

1.在浙江大学校医院体检考生的体检表由校医院统一交给学院,请务必在体检表报考学院一栏填写:能源工程学院。

2.为确保邮件安全,强烈建议使用EMS或顺丰邮寄(严禁使用京东快递,有特殊情况无法通过EMS或顺丰邮寄的,请提前联系岳老师说明情况,并根据要求寄送)。

3.邮寄地址: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李达三能源楼215室能源工程学院团委岳思聪老师收,邮编:310027。联系人:岳思聪 电话:0571-87952342 邮箱:yuesicong@zju.edu.cn

八、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处统一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调档政审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复试后钉钉群内通知。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十、其他

1.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资源等情况统筹安排住宿。

2.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附件:


请考生认真做好复试准备,按时完成各项复试准备要求并参加复试,预祝取得好成绩!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李达三能源科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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